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訂房須知
進退房時間
進房時間:下午 3 點

退房時間:上午11點

訂房須知
訂房後三日內完成訂金支付,請來電主動告知已完成匯款程序,始完成訂房手續。

※訂金金額採房價之30%計算。


匯款資訊
金融機構轉帳
匯款代號:花蓮縣壽豐鄉 農會本會(621)
匯款帳號:000-3222-0322-840
戶名:傅日新

取消訂房須知
1. 於預定住宿日五日前取消訂房,退還已付訂金百分之二十或保留訂金。
2. 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取消訂房或未通知取消訂房者,不退還已付全部訂金。